问题 | 保险垫付款追偿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面临保险纠纷时,以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是协商与和解机制。在纠纷产生后,双方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满诚意地开展对话,寻求妥协,进而达成一份令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主要分为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调停和解两种形式。前者即无第三方参与,由双方当事人直面问题展开讨论;后者则是借助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进行协调,以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其次是仲裁制度。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未拥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强制执行权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是诉讼途径。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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