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必须在知晓或应知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但请注意,撤销合同权利并不属于诉讼时效范畴,而是适用专门的裁判期限制度。从可撤销合同订立的那一天起算,若在五年内未能行使撤销权,那么该项撤销权将自动失效。以下是撤销权可能消失的几种情况:
(一)当事人在了解或应该了解撤销事项之日起已满一年,且存在重大误解的相关当事人在得知或应当得知撤销事件后的九十个自然日以内并未行使其撤销权;(二)当事人遭受了胁迫,从受胁迫行为结束之日开始算起,如果尚未超过一年就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将会失效;以及,当事人在作出民事法律行为时未能在五年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的话,也会导致撤销权的丧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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