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思表示的形式有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意思表示分明示和默示,明示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表示行为,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即口头语言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即书面语言形式,主要指文字(文件、信函、电报)、图表、照片、技术工程用图、电子数据等形式。书面形式又分一般书面形式和公证、登记等特别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即以公证书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以证明的形式。 默示形式是含蓄或者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有下列分立: 1.推定,即行为人用语言外的可推知含义的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2.沉默,即行为人依法或者依约以不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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