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解除合同情形包括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约违约解除问题,其常见情况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某一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其具体行动清楚表达了不愿履行重要义务的意愿; 其次当某人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履行核心债务,且经过其相应的督促,在此基础上以外界合理可期待的时间周期内仍然没有实际表现出此类义务逐步的履行; 再者,如果某人未能及时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得到有效实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就拥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以便充分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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