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之间可自由约定附加的惩罚性条款——违约金。
因此,在正式的欠条中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这是被法律所认可并许可的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违约金的设定与实际损失相匹配,或者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那么这样的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过低,则可能会引发争议。 在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对违约金进行适当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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