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违约金应该如何设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的法律环境下,对于合同中的违约金金额并无明确规定必须保持在何种水平之上,因此这部分内容通常需要合同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后自行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设定违约金金额时既不得低于因对方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之总额,亦不能超过该损失额过多,以确保天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具体而言: 若已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程度,则相关机构(如法院或仲裁庭)有权依请求适度提高违约金的额度; 相反地,如果预先设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该机构也可依据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以保证公平合理的结果。 若双方未曾对违约金金额作出约定,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对其因违约行为而实际产生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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