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可参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返还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基于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在宅基地合作建房的情境中,这种情况下,提供宅基地的那一方有权收回自己的宅基地,使其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而出资建房的一方,则应收回自己当初投入的建房款项。 这一处理方式旨在恢复双方在合同签订前的财产状况,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折价补偿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财产可能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此时就需要进行折价补偿。 例如,当房屋已经建成,由于房屋是一个整体,很难简单地将其拆分并返还给各方。 这时,就需要按照一定的科学、合理标准,对房屋的整体价值进行专业评估。 然后,根据各方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的实际投入, 三、过错赔偿 如果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一方存在过错,那么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若双方都有过错,则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小朱提供宅基地,小李出资建房。后该合同被认定无效,争议点在于如何处理已建房屋及双方投入,小朱想收回宅基地,小李要求拿回建房款并获相应补偿。 案情分析: 1、关于返还财产,小朱有权收回宅基地,小李应收回建房款项,以恢复合同签订前财产状态,保障双方权益。 2、针对折价补偿,因房屋已建成难以拆分返还,需专业评估房屋价值,按双方土地、资金等实际投入比例进行折价补偿。 3、对于过错赔偿,若一方明知规定不能合作建房仍签约,需对另一方损失赔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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