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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分公司负责人一般来讲是要肩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从民事责任这方面来说,要是分公司所进行的民事行为出现了违约或者侵权等状况,负责人很有可能因为自身在决策上出现失误,又或者是管理方面做得不够好等原因,从而需要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等。
比如说,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负责人没有仔细审核合同条款,导致公司违约,那么他就可能要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债务负责,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
在刑事责任层面,如果分公司的负责人参与到了犯罪行为当中,或者是指使他人去实施犯罪行为,像洗钱、诈骗这类严重的犯罪行为,按照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起到的作用,是很有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呢,具体到到底要承担多少责任,这还得依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真实情况来进行综合的判定。
倘若能够证明负责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也履行了应有的管理职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减轻甚至是免除他的部分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分公司负责人,在签订合同时未仔细审核条款致公司违约,产生债务。此外,小胡在分公司指使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争议点在于小朱、小胡是否需担责,担责程度如何。

案情分析:

1、从民事责任看,小朱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违约,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其尽到注意和管理义务,则可能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
2、从刑事责任看,小胡指使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会依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责任判定要结合分公司实际、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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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6 14: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