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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权四个要件包括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代位权所要求具备的四项构成要素主要如下:首先,债权人必须具备针对债务人的合法有效且得以最终生效并到期的债权。
这一构成要素意在确保债权本身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同时还需满足债权已经达到应当履行的时间节点。
其次,债务人需要表现出对其到期债权的消极处理态度,即未采取诉讼手段或仲裁途径来主张其应得的具有金钱支付性质的到期债权。
第三,债务人对于其权利的消极处理行为必须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债务人不仅未能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而且也未通过诉讼方式或仲裁途径向次债务人主张其所拥有的到期债权,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债权。
举例而言,诸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被视为非专属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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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