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关键要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且已到期。 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的钱,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 只有这样,债权人才有权利去主张代位权。 其次,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 这意味着债务人明明有权利去行使自己的债权,也有能力去做,但却故意不去做,而且也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或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再者,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已经到期。 如果债务人的债权还未到履行期限,那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同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这就像是债务人因为不积极行使债权,导致自己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对债权人的债务,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比如那些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像扶养、抚养、赡养等相关的权利,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权利是与债务人自身密切相关的,不能被代位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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