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成立要件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涵盖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对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已经到了履行的期限。 这就好比你借给朋友的钱,借款合同是合法的,而且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这是代位权成立的基础之一。 其次,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 也就是说,债务人本应该行使并且有能力行使自己的债权,但却消极对待,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就像你明明有一笔到期的欠款可以去讨要,但就是不去做,这就符合这一要件。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比如,债务人因为不积极追讨债权,导致自己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身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这些是不能作为代位权的标的的,它们有其特定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 总之,只有当以上这些条件都同时满足时,代位权才能够依法成立,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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