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成立,那得具备这些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得有合法且有效的债权,并且这债权还得到期,这可是行使代位权的根本基础。 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到了还钱的时间点,这钱才有可能去行使代位权。 然后,债务人得怠于行使他到期的债权。 意思就是说,债务人本来应该去行使并且也有能力去行使他的债权,可他就是不去行使,就这么晾在那。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要是债务人不还钱,但没给债权人带来啥实际的损失,那也不能随便去行使代位权。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之类的权利,就不能去代位行使。 只有把这些条件都满足了,债权人才能依法去行使代位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钱或者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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