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连带债务人为数位共同承担偿还债务义务的个体,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位连带债务人请求全额遵守债务责任。
而保证人则为主要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信用支持,一旦主要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便需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人为债务关系的直接关联方,而保证人则负责债务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及安全保障。 关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比重分配,常常由其自身事先进行内部协商并达成协议。 如若双方未就此商讨出具体方案,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均等分摊; 至于保证人,他们在债务责任中所发挥的作用取决于保证合同中具体规定的担保方式(即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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