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承担的种类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承担的分类主要涵盖了两种常见的形式——免责的债务承担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
然而,这并不包括那些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或者是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所达成的所谓“债务承担”。 只有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并且建立在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实现真正有意义的债务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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