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过三年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条超过三年后的有效性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形来综合判断。
通常来说,假设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提出诉讼请求或产生类似于诉讼请求的法律行为,则此纠纷的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并从新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为期三年的时效期限。 然而,若在这三年间并无任何此类司法行为发生,并且债务人坚持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或面临失去胜诉机会的可能,尽管其所享有的实体权益仍然存在,即相关债务事项本身并不因此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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