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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人没有能力还能叫父母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时,不会强制其父母代替子女进行归还。
这是由于成年人,已经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应对自身所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然而,如果遭遇特定情形,即父母在借款合同时作为担保方签署了相关协议,或者父母与借款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方式来规避债务,则这种情况下,父母有可能被视为需承担一定还款义务的责任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债权方人数超过两人以上且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履约债务时,该类债权便会被称为“连带债权”;
同理,当负债方人数超过两人以上并且债权人也可向部分或全部债务人索要全额债务时,此类负债就会被定义为“连带债务”。
关于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产生,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后形成。
但是,在普通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债务并未纳入父母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之内,他们并不具备法定的连带债务人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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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7: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