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身负银行的债务而陷入无法偿还的困境,我们诚挚地建议您立即采取主动,积极地与相关银行进行充分且有效的交流协商。
首先,请务必明确告知银行您对于还款事项的坚定决心以及目前所面临的种种困难。 银行方面可能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慎重考虑并调整还款计划,例如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适度降低每期还款金额等等。 若情况较为严峻,甚至可能需要启动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相关法律程序。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在此基础上,若债务人未能作出指定,则应优先履行已到期的债务; 若数项债务均已到期,则应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若各项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程度相当,则应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 若各笔债务负担程度相同,则应依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依次履行; 若到期时间相同,则应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总而言之,在面临无力偿还银行债务的困境之时,您应该尽快与银行取得联系,共同寻求最为恰当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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