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借了1千块钱3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之久,自受害者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所拥有的权力遭受了侵害,以及相应的责任人开始实行责任之日起计算。
倘若借款方在借贷交易完成后的三年之内未能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而债权人在此期间内并未迈出法律层面上寻求救济的步伐,那么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期限就有可能已经到期,人民法院也可能无法对其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然而,若债权人在这三年时间里曾经向债务人提出过还款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况,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则有可能被重新计算或予以适当延长。 因此,债权人应尽早采取法律措施,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若诉讼时效期限已超过三年,债权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出现过中断或中止的情况,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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