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会被法院抓吗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无视人民法院已生效且具有拘束力的判决和裁定,那么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包括罚款、拘留等在内的强制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
倘若债务人的行为触犯了相关罪行,那么该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在实践操作中,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返还借款,作为债权人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诉请人民法院裁决债务人承担还款之责。 若败诉方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您可申请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而在执行过程中,若债务人依然抗拒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可按照法律规定,对此类拒不合作的人员施加以上列举的法律制裁手段。 当然,倘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不佳,无力支付借款,他/她可以考虑和债权人进行和解谈判,制定合理的还债方案,或是寻求法律援助,探寻是否存在减轻或豁免债务的可能性。 同样地,债务人亦可通过积极陈述自身实际状况,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偿付或分期付款,从而避免被依法追责。 总而言之,欠款争议属民事范畴,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轻易导致被告方原本自由的人身自由遭到剥夺,仅有在极个别极端情形下,如被告人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时,才有可能出现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所以,债务人应对债务问题予以严肃对待,依照法定的义务时间和方式来确保还款事项得以顺利实现,以此来避免陷入到法律追究进程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