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最多几年不可以立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其民事权益时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债权人在得知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债务方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年内未能及时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对其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再予以保护。 因此,对于涉及到欠款未偿还的纠纷案件,权利人在得知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年内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但若超过三年,则可能面临不予立案的困境,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或者权利人主动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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