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欠债不还法律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债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债务人支付其尚未清偿的款项、酬金、租金以及相应利息;
或者要求该债务人承担其未履行完毕的其他金钱债务。 若债务人对此予以拒绝履行,债权人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债务人严格按照支付义务进行履约。 倘若债务人未能妥善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行为与约定不符,根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纠正不充分履行,以及赔偿因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若债务人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仍拒不履行,根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债务人能够严格履行支付义务。 总而言之,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债务,法律将判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在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赋予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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