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欠钱不还多久要合适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向司法部门提出要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被规定为三年之久。
这就意味着,当某位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未将偿还责任付诸实践时,债权人必须在他或她实际知晓或者本应知晓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失以及债务方即义务人之日起的第三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 倘若诉讼时限超过了三年,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并且存在着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才能依据权益拥有者的申请,个别考虑是否给予延期处理。 因此,对于那些拖欠款项的行为,债权人务必在法定时限内及时采取有效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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