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向司法部门提出要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被规定为三年之久。
这就意味着,当某位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未将偿还责任付诸实践时,债权人必须在他或她实际知晓或者本应知晓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失以及债务方即义务人之日起的第三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
倘若诉讼时限超过了三年,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并且存在着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才能依据权益拥有者的申请,个别考虑是否给予延期处理。
因此,对于那些拖欠款项的行为,债权人务必在法定时限内及时采取有效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