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索欠款案件的启动,诉讼地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
若债务人属于自然人范畴,当事人即应在其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主张司法救济; 反之,若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方存在欠款问题,比如应付款项逾期未支付等,当事人亦须递交至该债务人为主要营业地在内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针对复杂案件中涉及多名被告的现象,倘若各被告人分别分布于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辖区内,该些法院均拥有管辖权。 基于诉讼公正与效率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诉讼方便性,自由选择一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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