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我欠朋友100块钱不还怎么办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若协议条款中的一方未能按约定支付价款、报酬、租金或利息等款项,另一方可向该方提出支付请求; 
同样地,当一方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时,另一方亦有权提出相应的支付要求。 如此一来,如您与友人之间存在100元的债务纠纷,您的朋友完全有权利要求您履行此项支付义务。 若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您的朋友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您履行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