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婆婆借钱不还又借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你的婆婆身为债务责任人,却疏于行使自身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从属权利,进而影响到各位债权人(其中是否也包括你本人呢?)实现应得的到期权益,那么在此情形下,你等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凭借个人的名义取代债务人的地位,代为行使其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除非此项权利是专属债务人本身所有的。
然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仅限于债权人所拥有的到期债权,而相关的必要费用则应由债务人承担。 此外,对于债务人(即你的婆婆)的相对人(即她的其他债务人)针对债务人所提出的抗辩,同样可以向你等债权人主张。 在你目前面临的状况中,倘若你的婆婆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并且她还将款项借予他人,那么你便有可能考虑运用代位权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搜集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你的婆婆确实存在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诸如婆婆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追讨欠款等方面的证据。 随后,你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代位行使婆婆对第三方的债权,从而确保你的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