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有没有期限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从权利人了解或者应该了解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明确之日开始进行累计。
在特定情况下若超过了二十年,会由人民法院自动放弃保护,除非存在特殊原因,经权利人提出申请向法院请求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处理。 因此,如情况所呈现,当债务届满未能按期偿还时,债权人应有意识地在得知或应当知晓债务人违约行为发生之后的三年内,及时向有权单位提请诉讼,以免由于超期诉讼时效导致失去司法保护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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