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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东西和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没有依照约定日期偿还所借物品(实质上为资金借贷)的情况,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用人应严格遵循承诺期限,履行归还义务。
若未能如约偿还,应遵照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约或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逾期利息。
倘若借用协议中设有关于逾期还款事项的条款,则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若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逾期利息,或者规定模糊不清,可参考国家相关法规或司法解释,以确定逾期利息的支付标准。
若借用人拒绝偿还借款或支付逾期利息,出贷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用人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用人仍持续拖欠,出贷方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贷方应优先尝试与借用人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再依法采取法律手段。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出贷方需准备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收通知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充分证明借款事实以及借用人的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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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