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借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接到他人有意实施的恶意借款且拒不偿还的情况,受害方或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欠款人务必履行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若经法院审理并裁决结果对债权人较为有利的情况下,但对方仍无意接受并履行判决,那么受害人或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强制欠资人完成债务清偿的任务。 假如在法院已认定欠债人应该进行偿还,但是欠款人仍然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例如查封欠款人的财产以及充公拍卖等等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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