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跟着欠钱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其在执行通知中所规定的法定债务义务,人民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规,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查封、冻结、划拨及变卖等操作。
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则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采取上述强制性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债权人本人并无权力直接跟踪或采取相应行动,此类事务通常会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和执行。 因此,借款人无法自行采取任何措施,除非是经过法院批准并依法实施的强制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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