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网上认识人给她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通过网络平台结识之人,借款后未能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该情况可被认定为具备明确的法律纠纷性质。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向上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正式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请求对方依法就此事项予以归还相应欠款。 倘若上诉方所在之地与其长期居住地址并不一致,您有权自主选择向该人士的长期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若此次借款牵涉到多名被告人,而同时又因各自居住地点或者常驻地址分别位于各个不同地区,那么这些法院对案件均具有法定管辖权限。 在正式提交诉讼申请之时,请务必提供相关切实有效的证据支持,例如详细签订的借款合同书、款项往来汇入和转出凭证以及双方之间所有通讯往来记录等等,以上种种资料皆需清晰可查证地证明借款实际发生及其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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