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借款另一方做保证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为另一方的借款充当保证人时,一定要把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给明确清楚。
从法律层面来讲,保证人得在自己所承诺的保证范围内,要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要么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要是属于连带保证责任这一情况,一旦债务到期了,债权人就可以立马要求保证人把还款的责任给承担起来,而保证人在承担了责任之后,还可以向债务人去进行追偿。 要是属于一般保证责任的话,债权人首先得向债务人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就算经过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依然没办法履行债务了,这时候才轮到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 在实际的生活中,为了能够避免后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我们最好在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当中,把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限等这些关键的条款都明确地约定好,这样就能很好地保障每一方的合法权益。 比如保证方式可以具体约定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保证范围要明确是借款本金、利息还是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也得规定清楚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这样就能让整个借款及保证的过程更加清晰明了,也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向小胡借款,小李为小朱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条款并未明确。借款到期后小胡要求小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款,小李认为应是一般保证责任,自己不应被直接要求还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合同未明确保证责任类型,按法律规定存在争议。 2、小胡要求小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缺乏合同依据,小李主张一般保证责任也无合同支撑。 3、此情况凸显明确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条款的重要性,以避免此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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