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炒股负债离婚时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炒股负债在离婚时的判定较为复杂,需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倘若炒股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的,那么这样的债务就会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就需要由双方共同来承担。 此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其次,如果炒股行为只是一方的个人行为,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欠债的那一方自行承担。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张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必须承担起举证的责任,要证明此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况。 总而言之,对于婚内炒股负债在离婚时的归属和承担方式,必须要根据具体的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定和确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内,小朱炒股产生负债。离婚时,争议点在于该负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小朱个人债务。小朱称炒股是为家庭增收,小丽则认为是小朱个人行为,未用于家庭生活。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炒股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炒股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此负债应视作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先协商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小丽能举证证明炒股是小朱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负债属于小朱个人债务,由小朱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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