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前起房欠的债双方都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尚未离婚时所欠下的建房之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承担的义务。
倘若此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 不过,如果该债务明确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欠下的债务,并且这些债务并没有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像婚前的个人消费、赌博欠款等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欠债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进行偿还。 综上所述,对于婚姻期间所欠的债务,必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其用途等各种因素,来准确地确定夫妻双方是否都需要承担该债务。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债务的承担更加合理、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姻存续期间因建房欠下债务。小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应共同承担;小李则称建房是小朱个人行为,并非用于共同生活,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建房之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若建房行为只是小朱个人意愿,且建成后只有小朱从中受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此债务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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