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认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之中的一方不认可共同债务,那么可以从如下一些方面来进行处理。
其一,债权人有责任去证实这个债务的确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像是家庭的日常开销、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而产生的。 倘若能够拿出诸如购物的相关凭证,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的发票等,或者是经营方面的账目, 其二,要是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通常情况下会被推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除非另一方能够给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在诉讼的过程里,法院会仔细地审查相关的证据,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这个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权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足、不够有力,那么就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无法让法院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小胡主张小朱的一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小丽不认可。小胡拿出部分购物凭证,小丽则称有书面约定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债权人,虽拿出购物凭证,但需证实该债务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家庭日常开销等,若凭证与共同生活关联性不强,主张或难获法院支持。 2、小丽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需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约定等,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依据婚姻存续期间的情况,推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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