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另一方欠债要另一方负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中的一方所产生的个人债务,通常是由这一方自己来承担的,而另一方没有义务去负责。
不过呢,要是这债务是用于夫妻一起的生活当中,像是一起购买大件物品,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企业所产生的债务等,这种情况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比如说,在购买家庭用的大型电器、家具等物品时所欠下的债务,这明显是与家庭生活相关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再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那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呢,就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来确定。 如果可以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特定的情形,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主张自己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 总之,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债务的归属和责任的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在经营企业时欠下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行为产生,自己不应承担;小朱则称企业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房产、支付家庭日常开销等,那么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小丽能拿出证据表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比如企业经营所得从未用于家庭,那此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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