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离婚过程中,共同债务主要指的是夫妻二人因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活动而背负的债务,像常见的房贷、车贷等就属于这类债务。 对于这些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明确各自需要承担的份额。 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依据债务的具体情形,按照公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及财产状况等因素,以此来确定各自应当分担的比例。 比如,收入较高且财产较多的一方,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对较大的债务份额;而收入较低或财产较少的一方,则承担相对较小的份额。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是由另一方个人所背负的,那么这一方就可以不承担该债务。 总之,在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时,一定要以公平、合理为根本原则,切实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方因债务问题而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共同债务承担上产生争议。他们有房贷、车贷等共同债务,双方就各自承担份额协商不成。小朱称自己收入低财产少,应少承担,小李则认为应均分,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房贷、车贷等属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共同承担。 2、法院会考虑双方收入及财产状况确定分担比例,若小朱收入低财产少,可能承担较小份额。 3、若一方能证明某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而是对方个人债务,就可不承担,本案中无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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