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借款做生意是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一方借款去做生意,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倘若这笔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当中,亦或是用于共同的经营活动,又或者事后另一方对该借款予以了追认,那么这样的借款就属于共同债务。 就好比,借款是用来购置经营所必需的设备等物品,并且夫妻双方都清楚知晓并且同意这样的使用方式。 其次,要是借款明确只是用于一方的生意,并且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那么一般来说就属于个人债务。 例如,一方凭借个人名义去借款购买与另一方生意毫无关联的特定资产,这种情况下,该借款就只与借款方自身的生意相关,而非夫妻共同的事务。 总而言之,关键的判断点就在于借款的用途是否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有着关联。 如果在这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那么就可以提供更多关于借款的相关细节,这样就能更准确地进行判断,从而确定这笔借款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自己的生意。之后生意失败,小朱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小李共同偿还,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则表示借款只是小朱用于自己的生意,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仅用于自己生意,未用于共同生活,根据相关规定,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 2、若债权人能找到证据表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如小朱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资金用于家庭经营的生意设备购买等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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