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欠债的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前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其责任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离婚之后,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的。
不过,如果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一起过日子所需要的那些大件物品的购置而欠下的债务,又或者是在共同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等情况,那这类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就都得一起承担。 比如说,为了让家庭生活更加舒适,买了台大电视或者大冰箱这类的大件物品,所欠的债务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再比如,夫妻一起经营一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那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判断债务性质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债务到底和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有没有关系。 要是没办法清楚地确定债务的性质,那就可能需要通过打官司等法律程序来确定到底该怎么处理。 总而言之,离婚之前的债务在离婚之后是否需要承担,得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它的用途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在婚姻期间有一笔债务,小胡称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离婚后小李不应承担。但小朱表示债务是为家庭购置大家电产生的,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李共同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是用于购置大家电,如大电视或大冰箱等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根据规定,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共同承担。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有关,按照离婚前个人债务债务人个人承担的原则,小李无需承担这笔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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