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债务法院可以拍卖共有唯一住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倘若某一方所欠履行义务之债务归类为其个人责任范畴,并且此项债务经尝试各种途径仍无法顺利支付完成,那么司法机关在特定条件之下的确有权利对共同所有并仅有的一套房产进行强制出售处理。
然而,在执行此类行动时,法院将全面审视涉事之人及与其共同生活之家庭成员的实际居所现状以及该房屋的市场估值等多项关键要素。 若经过鉴定,竞拍房屋所得款项在覆盖全部清偿债务之后尚有余力盈余,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剩余部分应依法返还给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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