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断绝同居关系之后引起的债务纠纷,应按照债务的性质和用途进行依法分配处理。 如涉及到夫妻二人为了共同的生活需求、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合意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的债务,并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其偿付责任。 然而,如若某一方以自己的个人名义举债,但此种行为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合意,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视为个体债务,且由实际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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