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当事人提交诉讼申请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到债务的划分问题,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若某项债务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形成且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的最终承受方应为夫妻二人; 反之,若是由于单方面行为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负债一方必须独立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通常涵盖了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同时也包含了为实现夫妻间共同生产运营以及共同意识所产生的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在做出有关债务分配决定时,充分考虑债务的具体特性、双方经济状况的对比、过错程度的高低等多重因素,从而确定每一方所应承担的债务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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