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恶意逃避债务违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双方以恶意的目的离婚来规避债务是被视为非法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生成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有意逃避债务,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等手段,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或绝大多数转移到另一方手中,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那么这无疑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若债务人明示放弃自身享有的债权、无视债信担保、未经清偿即转让财产等等,采取这些行动以无偿法制约自己的财产权利,同时又故意推迟其应付的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构成实质性干扰,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此外,依据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详细规定得知:若债务人以显著不合理性价格进行财产转让、或是以显著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接受他人之财产,甚至为他人之债务提供担保,而此种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并且对于此种情况,债务人的直接相对人均知情悉或应该了解到情况真实面,债权人同样也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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