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银行贷款问题,怎么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如涉及到银行贷款问题,必须要对债务的性质进行清晰界定,确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通常情况下,若该笔贷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便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这部分债务。 但是,如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贷款仅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担的债务,那么它就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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