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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从哪天开始算刑期?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答:
从判决执行之日。
律师解析:
判刑的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6、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7、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8、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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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