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妻子不知情的债务需要偿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某项负债系由丈夫在其配偶并不知情的状况下产生,且此笔负债并没有被用于两人婚后共同的生活开支、或共同投资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抑或是构筑在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之上,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位妻子将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要判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综合考量诸多复杂的因素。
例如,债务的实际用途、借款过程中夫妻双方的交流与协商情况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相关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了追认,由此形成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则应当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23: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