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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银行债务怎样去掉一方名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关于银行债务如何去掉一方的名字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比较棘手。
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在于此笔债务究竟属于双方的共有债务,还是单方面的私人债务。
假如这是一份双方的共有债务,即便在离婚的情况之下,两方仍然要对这份债务负有共同的偿还之责,而银行往往会拒绝同意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
然而,如果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债务将由某一方独自承担,并且得到了银行的认可和同意,那么他们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来去除另一方的名字。
反之,如果这是一份单方面的私人债务,那么在另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其自身毫无关联的前提下,经过银行的批准,他/她便有权提出申请去掉自己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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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