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承担多少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原则上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意味着双方需承担的金额须是债务的整体总量。
然而,在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判定的过程中,还需要全面考量多个相关因素。 举例来说,债务是否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是否被用于夫妻二人的生活开支或共同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等等。 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确认了该笔债务; 第二种则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种债务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样的债务也可以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总的来说,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承担的责任应该是平等且共同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及充足的证据表明某些债务无需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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