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方欠债,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方当事人陷入债务困境之时,另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情形之下,是否应予解除婚姻关系需视乎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彻底崩裂。 若导致债务问题发生的行为系由夫妻某一方所实施的个人不合理消费,例如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活动,并且这些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在离婚之际,另一方当事人便无须承担此类债务。 然而,倘若此种债务源自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则往往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义务,因此在离婚处理过程中,双方均需对这类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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