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在债务担当方面的责任问题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况。
当这种债务被判定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时,依据法律规定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夫妻需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倘若共同资产无法完成对这些债务的完全清偿或将资产分配成彼此的私人所有,那么就应该由双方互相协商达成清偿协议,若双方协商未果,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举个例子来说,由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常常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如果是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且其用途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范畴,那么这类债务,一般情况下均不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除非可以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用于满足夫妻的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甚至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的方式进行使用和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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