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在离婚时怎样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关于债务问题的处理原则需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当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责任时,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这种情形通常表现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领域或基于夫妻任何一方的明确意愿所负担的债务。 然而,若该债务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且以单方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而发生,那么这类债务便不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范围,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